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所需材料
1、商标标样
2、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签字
3、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时间:9个月
补发商标注册证是指在《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并取得商标再次发出的《商标注册证》的程序。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6-8个月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所需材料
转让方和受让方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6-8个月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所需材料
企业或个体:1.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时间:6-8个月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一份)。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时间:6-8个月
商标局证明既有商标权的纸质文件。
所需材料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时间:6-8个月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所需材料
1、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2、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3、集体成员名单。
4、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授权书。授权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所需材料
1、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2、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3、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授权书。授权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
所需材料
1、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的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许可合同》原件双方盖章
时间:6-8个月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所需材料
1、《商标驳回决定书》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1年左右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1年左右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时间:1年左右
针对商标无效作出的答辩
时间:1年左右
针对商标异议作出的答辩
时间:1年左右
所需材料
1、《异议裁定、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书》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1年左右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签字
时间:1年左右
针对商标撤销作出的答辩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签字
时间:1年左右